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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時間 | 競價周期 | 保證金 | 加價幅度 | |||
2018/7/16 10:00:00 | 24小時 | 2萬元 | 1000 元 |
拍賣公告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將于2018年7月16日10時至2018年7月1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網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戶名:平湖市人民法院)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位于無錫市惠山區西站商貿城1-3014號房產,房屋建成于2012年左右,建筑面積42.75平方米,房屋總層數5層,登記時間2013年12月16日。房屋用途:商業。
起拍價:120960元,保證金:20000元,增價幅度:1000元。
二、競買人條件: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報名交保證金前以及競買開始前向本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禁止參加拍賣的機構及人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
①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
②網絡服務提供者;
③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④第①②③項規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四、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自2018年6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接受咨詢(節假日除外)。有意者請與平湖市卓皓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聯系統一安排看樣,看樣請致電0573-85333999、400-8500-983或登錄www.zhuohaozp.com自助預約。
五、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六、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于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
七、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保證。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八、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及其可能存在的水、電、物業費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具體費用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與拍賣人無涉。
九、對上述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18年7月9日前與本院聯系。
十、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十一、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將鎖定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后未能競得者鎖定的保證金自動釋放,鎖定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鎖定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余款在2018年7月23日16時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資金專戶,開戶行:浙江平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當湖支行,賬號:201000112933831),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鎖定的保證金自動釋放,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十二、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網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情況可上網查詢,網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釋〔2016〕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淘寶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咨詢電話:0573-85333999、400-8500-983。
咨詢地址:平湖市當湖街道當湖西路433號二樓南側(平湖市卓皓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法院咨詢電話:0573-85621539(小彭)。
監督電話:0573-85035069。
淘寶技術咨詢:400-822-2870。
網址:www.pinghucourt.gov.cn。
平湖市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拍賣須知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將于2018年7月16日10時至2018年7月1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戶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網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就有關的網上拍賣事宜敬告各位競買人:
一、本《拍賣須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所制訂,競買人應認真仔細閱讀,了解本須知的全部內容。
二、本次拍賣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拍賣活動具備法律效力。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當事人和競買人必須遵守本須知的各項條款,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三、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競買人在淘寶網上實名注冊)。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報名交保證金前以及競買開始前向本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優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2018年7月9日15時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證明,經本院確認后才能以優先購買權人身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五、與本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
六、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七、競拍前競買人的支付寶賬戶中應有足夠的余額(2萬元以上)支付拍賣保證金。競買人在對拍賣標的物第一次確認出價競拍前,按淘寶系統提示報名繳納保證金2萬元,系統會自動鎖定該筆款項。拍賣成交的,本標的物競得者(以下稱買受人)鎖定的保證金將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賣后即時釋放。拍賣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即時釋放,保證金鎖定期間不計利息。
八、本次拍賣是經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舉行的,就拍賣標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賣資料中作了詳盡的說明。拍賣人對拍賣標的物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視頻資料、圖片等,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所以請競買人在拍賣前必須仔細審查拍賣標的物,調查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所競買標的物的實際情況,并請親臨展示現場,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慎重決定競買行為,競買人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對拍賣標的能否辦理過戶手續以及辦理時間等情況,請競買人在競買前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咨詢確認,因標的物現狀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遲辦理過戶手續及辦理二次過戶造成的費用增加的后果自負,拍賣人不作過戶的任何承諾,不承擔過戶涉及的一切費用。
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于2018年7月23日16時前將拍賣成交價余款(扣除保證金后的余款)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戶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資金專戶,開戶行: 浙江平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當湖支行,賬號:201000112933831),等法院通知具體時間(憑付款憑證及相關身份材料、委托手續等原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地址: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222號)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領取執行裁定書及拍賣款收款收據,并在15日內辦理拍賣標的物交付手續,買受人自行提取拍賣標的物。
十、買受人逾期未支付拍賣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
十一、買受人付款后應及時提取標的物,并辦理過戶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買受人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賣活動計價貨幣為人民幣,拍賣時的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含買受人在拍賣標的物交割、過戶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和稅費。
十三、買受人應自行辦理水、電等戶名變更手續,相關費用自理。對可能存在的影響標的物使用的水、電、燃氣、排污費等欠費由買受人自行解決,拍賣人不承擔上述費用,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也由買受人自行解決。
十四、參加競買的人應當遵守拍賣須知的規定,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十五、根據法律規定,委托法院有權在拍賣開始前中止拍賣或撤回拍賣。中止拍賣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賣。
十六、因網絡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拍賣無法正常進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賣,并不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十七、為便于買受人及時收到人民法院拍賣相關的文書,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如實向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提供確切的送達地址或者主動與委托法院聯系。如需更改地址,買受人應及時與委托法院聯系確認更改。因提供的送達地址不確切,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地址,導致法院有關法律文書無法送達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發現拍賣中有違規行為,可如實舉報。
舉報監督電話:0573-85035069。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委托法院咨詢。
咨詢電話:0573-85333999、400-8500-983(平湖市卓皓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法院咨詢電話:0573-85621539(小彭)。
淘寶技術咨詢:400-822-2870。
平湖市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拍賣財產調查表
(標的物情況介紹摘錄自嘉興中磊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報告)
拍品名稱 |
位于無錫市惠山區西站商貿城1-3014號房產 | |
權利來源 |
司法裁定 | |
權證情況 |
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 |
拍品所有人 |
無錫**置業有限公司 | |
拍品現狀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質 |
商業用房 |
房屋是否騰空及有無租賃情況 |
已騰空 | |
鑰 匙 |
有 | |
權利限制情況 |
1、平湖法院查封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拍賣成交確認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成交裁定書、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他項權證 | |
拍品介紹 1.拍賣對象:位于無錫市惠山區西站商貿城1-3014號房產,房屋建成于2012年左右,建筑面積42.75平方米,房屋總層數5層,登記時間2013年12月16日。 2.權證編號或相關法律文書情況:錫房權證字第HS1000793747號,土地使用權終止年限為2048年。 3、限購情況:由買受人自行向房產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了解。 4.水、電費及過戶稅費或物業費的承擔:過戶所涉及所有稅費由買受人承擔,可能欠繳的水費、電費、物業費等由買受人承擔。 |